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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点击次数:2019-10-17 09:20:11【打印】【关闭】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接入形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接入形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4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黃立茂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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