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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点击次数:2018-04-25 09:27:28【打印】【关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将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以下未特别注明的,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扣除2016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432,094.44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元,7天通知定存余额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431,594.44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29,997,57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8,90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791.9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1,785.13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12,231.8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29,976,849.5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 7天通知定存余额26,427,764.46元,结构性存款余额98,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549,085.09元,合计余额 129,976,849.55元。双方金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10.250, -0.06, -0.58%)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18.270, -0.08, -0.44%)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6.510, -0.03, -0.46%)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6.030, -0.05, -0.82%)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式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公式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具体事项如下:

公式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5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月 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9.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6,662.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该议案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18年度进行实施。该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本年度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的余额为12,442.78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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