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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交所》晶相光电上市审议通过

点击次数:2018-05-07 09:28:21【打印】【关闭】

台湾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上市审议委员会通过晶相光电(3530)初次申请股票上市案,该公司主要业务为CMOS影像感测晶片之设计及销售,承销商永丰金证券,2015~2017年税前盈余分

台湾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上市审议委员会通过晶相光电(3530)初次申请股票上市案,该公司主要业务为CMOS影像感测晶片之设计及销售,承销商永丰金证券,2015~2017年税前盈余分别为0.15亿元、1.51亿元及2.4亿元,每股税后盈余为0.15元、1.98元及3.02元。

该案建议证交所董事会请该公司应于公开说明书特别记载事项揭露包括:1.最近3会计年度及申请2017年度业绩变化之合理性;2.销货高度集中于特定代理商之缘由、合理性、营运风险暨因应措施;3.进货高度集中于特定对象之缘由、合理性及长期供货风险暨因应措施;4.最近两年度安全库存政策、存货净额、营业活动现金流量及应付帐款变化之合理性;5.未来研发方向、技术发展蓝图、中长期策略规划及如何因应產业变化;6承销价格订定之依据及合理性(包括兴柜股价变化原因及合理性,採用之订价方法及评价依据与合理性)暨承销价格与兴柜基准价格差异之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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