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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点击次数:2019-07-28 09:57:18【打印】【关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为厦门三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额10亿元(人民币,下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为厦门三安担保累计金额为15.20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额为51.54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6%。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资金需求,决定厦门三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额10亿元,公司将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841-899号,注册资金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危险化学品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77,075.79万元,净资产658,298.91万元,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412,940.31万元,净利润150,570.76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额10亿元提供连提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厦门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根据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公司本次为厦门三安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分别提供了4.80亿元、12亿元、1亿元、5.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为23.00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2%;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18.54亿元提供了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3%。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51.54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26%。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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