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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2019-10-31 10:06:39【打印】【关闭】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仲长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仲长昊声明:因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影响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最终结果,故我无法对勤上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出判断,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永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军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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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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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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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0.4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8.44%,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票据结算增加、自持票据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9.4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保证金及网点装修押金等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9.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银行存款利息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3.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减少,系报告期内受会计政策影响,将该科目数据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增加,系报告期内受会计政策影响,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数据转入;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5.62%,主要系报告期内龙文教育对广州壹杆体育投资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0.83%,主要系报告期内龙文教育网点装修费等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本期减少,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债券减少,系报告期内公司提前偿还债券所致;

  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1.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46%,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对北京彩易达科技有限公司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相关科目导致投资收益增加,而本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收益较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8.93%,系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22.67%,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英伦教育诉讼和解费用及供应商债务免除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54.29%,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支付诉讼赔偿金等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0.29%,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61.92%,系报告期内受税率变化影响,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8.52%,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相关广告及宣传费用等减少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6.88%,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88.01%,系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长期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6.47%,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到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74.74%,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在建工程款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6.53%,系报告期内公司取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91.87%,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3.41%,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1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就收购爱迪项目签署《主要条款备忘录》、《备忘录修改协议》、《三方协议》,依据上述协议公司于2016年12月向北京澳展支付了1000万元交易成本,于2017年2月向北京澳展支付了1.4亿元诚意金。

  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亿元与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横琴觅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荣享股权投资基金用于收购爱迪项目,2017年9月公司向荣享股权投资基金缴付了8亿元出资额。

  荣享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荣享股权投资基金与卖方签订了正式的《股份购买协议》及若干补充协议,相关协议约定买方变更为合明创业,由合明创业向北京澳展支付1.5亿元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支付的1000万元交易成本和1.4亿元诚意金。截至2017年底,合明创业已经支付给卖方7.9亿元人民币,公司也已经收到1.5亿元资金退还。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或荣享股权投资基金的下属企业未再向卖方支付其它款项,也未签署任何新的协议。

  相关协议约定,如果交易终止,卖方将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6.4亿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并把另外已经支付的1.5亿人民币转化成3%的卖方股权。至今卖方未依照协议向上市公司或荣享股权投资基金的下属企业提出终止交易的要求,也没有出现卖方确定新买方的情况,买卖双方仍在对下调标的估值及境内交割等事宜进行磋商。上市公司正积极敦促买卖双方就是否继续交易或终止交易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2、2019年9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勤上集团、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时任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的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报告期内广州龙文持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点进行积极整改,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龙文正常运营的网点有327家(其中部分网点尚处于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理的过程中)。为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需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整改,在办学面积、消防等方面达到管理规定要求。如果在2019年底之前相关网点仍未获得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则相关网点存在关停的风险,导致正常运营的网点数量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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