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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点击次数:2017-07-19 21:00:38【打印】【关闭】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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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权后,公司股本由120,000,000股增至240,000,000股,每股收益按照除权后240,000,000股计算,上期数按照同口径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409.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43%,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实现利润总额3,813.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8.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总资产98,402.1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6,368.1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增加0.32%,公司资产状况稳定良好。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7年4月27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中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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