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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点击次数:2018-11-27 09:08:06【打印】【关闭】

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

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收到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风投”)出具的《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苏高新风投计划自2018年8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2018年8月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1日、9月14日及9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和《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对苏高新风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使其持股比例低于5%,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和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8年11月26日,苏高新风投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苏高新风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19,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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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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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苏高新风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事宜与其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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