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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点击次数:2018-08-12 13:03:13【打印】【关闭】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苏州市高新区科创路20号205室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3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苏州市高新区科创路20号205室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3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8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创路20号205室

  3、法定代表人:闵建国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79348M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重组、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0年3月31日至******

  9、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37号

  10、股东及持股比例:苏州高新(5.890, 0.01, 0.17%)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50%;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持股比例为18%;苏州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0%;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持股比例为5%;北京兴国火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3.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高新风投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苏高新风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苏州恒久部分股份,以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苏高新风投于2018年8月4日通过苏州恒久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苏州恒久股份不超过1,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苏州恒久股份不超过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亦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苏州恒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苏州恒久股票10,145,679股,占苏州恒久总股本的5.28421%。

  2018年8月9日,苏高新风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苏州恒久股份545,779股,占苏州恒久总股本的0.284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苏州恒久股票9,599,900 股,占苏州恒久总股本的4.999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 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权益变动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义务苏高新风投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苏高新风投不存在买卖苏州恒久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建国

  2018年8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联系人:孙仕杰、张漪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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