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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失败成瘾”,投资者中招

点击次数:2019-06-27 21:22:02【打印】【关闭】

今日(6月27日)早间,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发布了实控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这让近来本就难以平静的联建光电股东们再次“心塞”。
多事之秋
就在昨日(6月26日

今日(6月27日)早间,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发布了实控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这让近来本就难以平静的联建光电股东们再次“心塞”。
多事之秋
就在昨日(6月26日),联建光电连发16则公告,这在市场上已引起不小的反响。往前5日,联建光电同样是市场的聚焦点。
6月21日的资料显示,联建光电实控人拟引入“新股东”,但由于“性格不合”(1、发展战略不相匹配;2、拟收购方内部人员调整,各方在后续具体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公司控制权暂时终止变更。
更早前的5月28日,由于联建光电收购的三个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均未达预期,公司发布了致歉公告。这之前的4月4日,联建光电由于虚增利润情形受到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相关当事人被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两个多月的“高光时刻”,联建光电股价跌跌不休。其中引入“新股东”失败,联建光电当日居然开盘不久便封上涨停,但次一日阴包阳跌4.93个点;子公司业绩未达预期,联建光电在沪指收涨的情况下,逆市收跌;公开谴责事件中,虽然公司决定在接下来的4月10日举行公开致歉会,但主力资金似乎并不买账。截至当日收盘,联建光电再次逆市收跌。
至于联建光电实控人拟减持事件中,公司股价直接低开2.84个点,最终较前一个交易日跌2.99个点。

部分投资者可维权
联建光电承诺事项落空、引入新股东失败等,已经把自己的形象拖入到“失败成瘾”的队列。
实际上,联建光电“遭遇”更重大的事件是去年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资料显示,因联建光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2017年12月7日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而其后公司也较为配合,开展了自查自纠。2018年4月16日,联建光电公开了其子公司分时传媒收入真实性存疑的情况。这最终被监管层确认为虚增收入,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收到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在联建光电被立案调查至该事件靴子落地的250个交易日中,公司股价累计跌幅高达62.36%。若投资者是在监管层发起调查之前买入且调查之后卖出遭遇损失的,可发起申诉。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是在2015年4月1日到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联建光电,并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都可对联建光电发起索赔诉讼。有索赔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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